【联合报╱记者施鸿基╱台东报导】 2009.04.06
台东市知名骆姓拳术教练和刘姓男子都是年近半百的有妇之夫,两人不约而同与赖姓妇人发生婚外情,去年骆姓男子动手殴打情敌,刘姓男子公开骂对方是「淫乱团体」、「无耻下流」,两人互控伤害、公然侮辱,台东地方法院法官分别将两人判刑。
骆姓男子因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两个月,刘姓男子因公然侮辱罪处拘役20天,均可易科罚金。不过两人昨天对外都不愿再提,希望事情到此为止。赖姓妇人艳名因此传出,知情者转述,赖姓妇人年过40,但「看起来像30岁出头」,相当受异性欢迎,追求者不少。
判决书指出,去年2月中旬,骆姓教练(50岁)得知赖姓妇人(42岁)和刘姓男子(47岁)在台东市鲤鱼山见面,冲到现场殴打情敌。
事隔3个月,骆姓拳术教练参加台东县公教人员运动会,刘姓男子赶到现场大骂情敌「乱搞男女关系」、「无耻下流、不配当教练」。双双闹上警察局,坚持不愿和解。
有硕士学历的骆姓教练在法官讯问时,辩称当天刘姓男子先动手打他,他逼不得已才还手,当天他也受伤。刘姓男子承认公然辱骂情敌,但强调「我没有骂那么多」。
赖女受访时承认和两人有婚外情,声称骆男是她的健身拳术教练,刘男则是先前交往的男友,但现在都已没有来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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