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苹果网络 2008/10/08
一名原在国立大学机械系任教的洪姓教授,在前年9月招聘实验室助理,却以需取得信任为由,要求罗姓女助理脱光让他检查,之后又利用出差机会,与女助理到汽车旅馆过夜,并发生性关系,10月份女助理向校方指控教授性侵害,并告上法院求偿1百万元,不过教授以女助理传的暧昧简讯证实两情相愿,反惹恼教授妻子,反控她妨害家庭,并向她求偿1百万元。
洪姓教授反驳,一切都是罗女投怀送抱,在面试后主动邀他晚餐,餐后还传简讯「于公与您互动低调谨慎,于私男欢女爱无拘束」,还邀请他到她家,并发生亲密关系,事后女方又传简讯说「您不用烦恼多虑,自己在玩火,该消失时我会消失」且事后1个多月才告性侵,与常理不符,因此洪获不起诉,罗女求偿也被法院驳回。
但罗女的行为惹恼洪妻,洪妻指出,罗女破坏她家庭,还反控丈夫性侵,丈夫虽获不起诉,但却失去教职,因此使得她家庭经济陷入困顿,她只好外出谋职,因此求偿精神慰抚金1百万元。新竹地院则于日前裁定罗女须赔洪妻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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